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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一直闲置在家,就挂靠到一家租赁公司了,本来是想挣点钱,可没想到等想要拿回车的时候,被告知要交6万元现金。”家住阎良区的车主王师傅跑到公安阎良分局关山派出所报警说,他挂靠在某租赁公司的车,无缘无故被“交易”抵押出去。经过民警走访发现,王师傅挂靠到租赁公司的是一辆奔驰轿车,价值30余万元,看似高档车辆被抵押,实则是“套路租车”实施诈骗。
6月17日,19岁的渭南人许某,从租赁公司租了这辆奔驰轿车,当日在其上线人员“马某”的指挥下,将奔驰轿车开往甘肃省平凉市,并假冒车主的身份信息与收车人员周某快速签订合同,低价抵押车辆,以此获利万余元。接到王师傅报警后,公安阎良分局刑侦大队、关山派出所抽调精干民警,成立专案组,立即开展专案侦查。
民警根据掌握线索,先后在西安市龙首村将19岁的许某以及同乡19岁的王某、19岁的陈某一举抓获。经调查,该团伙分工明确,6月以来,以同样手法先后在汽车租赁公司和某鱼平台预约租车,先后作案5起,抵押倒卖迈腾轿车1辆、奔驰轿车4辆,涉案价值超100万元。
随后,警方民警立即前往甘肃平凉,深挖细掘,重点围绕收车上线人员开展火线抓捕工作,将32岁的嫌疑人周某抓获归案。
据周某供述,其伙同他人伪造与车主的租赁抵押合同,采取录视频和留字据的方式,固定与许某等人现场大额交易记录,随后仅支付许某等人1万余元小额报酬,等待租赁公司或车主上门找车过程中,利用受害人急于找回车辆的心理,以“合法收购”为由,攫取中间高额差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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