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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驴友须为自己“买单”


【资料图】

当前正值旅游旺季,8月15日、21日,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就“禁止开展野外探险旅游”连发两则公告,其中一则明确“各类人员和团体因私自探险、穿越自然保护区、无人区等而被困救援费用由相关人员和团队全额承担”,赢得网友纷纷点赞:“这个可以有!”

地处青藏高原腹地、高寒地区的青海,坐拥独特的生态旅游资源,疫情防控平稳转段以来成为高人气打卡地,仅今年上半年就接待游客超过1800万人次。同时也因地形环境复杂,野外“危险区域”、“无人区”较多,暗藏了难以预判的风险。一星期内连发两则公告,不难看出,旺季之下,青海“苦任性驴友久矣”。据报道,仅8月以来就有多起任性驴友被困事件发生。例如,8月6日,8名游客被困海西无人区之后,海西州茫崖、柴旦两地公安机关投入50余名警力历时近18个小时,才搜救出被困游客。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其中还有4名老人、2名儿童,而且被救时他们的商务车上已经没有饮水与食物。这样的人群显然不具备越野探险能力,被困无人区实属不自量力。

殷鉴不远,一个月前刚有一自驾车队未经批准擅自闯入新疆罗布泊,导致车内4人葬身荒漠,状况之惨令人唏嘘。悲剧谁都不愿看到,但在这一过程中,搜救难度大、代价高,也给当地公共资源带来了不小的负担。从救援费自己买单引来一片叫好声,就不难看出,大家对有偿救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已经达成了普遍共识。

对于旅游者安全意识的淡漠,救援费的收取可谓“理直气壮”。一则《旅游法》赋予了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同时明确,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二则收取救援费并非趋利行为,主要目的在于预防和制止,提高公共救援资源的利用效率。比如,《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实施后,擅入未开发开放区域的驴友就明显大为减少。此外,在救援过程中,景区也坚持了先救人后收费、有偿救援与公共救援相结合、事后追偿以及教育惩戒四条有偿救援基本原则,可谓用心良苦、仁至义尽。

青海此举相当于为不理智的探险行为敲响了警钟。事实上,除了救援费要自己买单以外,旅游者还必须认识对“风险自担”原则有更加清晰的认识,不能当“甩手掌柜”。按照《民法典》规定,未经许可旅游者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的,管理人只要尽到义务即可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与此同时,旅游者如因个人行为给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还应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面对无人区、未开放和未开发景区等危险区域,“说走就走的旅行”大可不必。(陆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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