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对小农户的覆盖率,推进农业生产过程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推动服务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发展,三亚对开展机耕、机插、机播、植保无人机飞防、工厂化育秧(苗)、产销一体化托管等进行补贴。
在三亚崖州区坝头南繁公共试验基地,工作人员操作机器插秧。 武威 摄
(资料图片)
补贴对象
按照相关方案,补贴对象为承接项目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专业户、农业服务类企业、供销合作社等服务组织。承接项目应具备以下4个条件:
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四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补贴标准
机耕、机插、机播、机械化收割、植保无人机飞防、系统化喷药系统防治、工厂化育秧(苗)、产业工人防治的补贴标准,原则上财政补贴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贴总量不超过100元;
对丘陵山区,原则上财政补贴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贴总量不超过130元;
技术增产托管按照50元/亩的补贴标准;
产销一体化托管按照瓜菜100元/亩、丘陵地区水果按照130元/亩的补贴标准。
补贴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方式,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补贴比例,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服务组织进行补贴,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补贴。
三亚今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要围绕水稻、瓜菜、水果等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等大面积种植的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开展机耕、机插、机播、机械化收割、植保无人机飞防、工厂化育秧(苗)、系统化喷药系统防治、产业工人防治、技术增产托管、产销一体化托管等,支持发展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综合托管和全程托管等多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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