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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播报!800余吨危废铁桶被非法处置 44人犯污染环境罪获刑

正义网北京5月29日电(见习记者贾潇)山东北部,一个满地油污的小作坊里热火朝天,数个废铁桶被劈割开来,随后被轧平加工成铁板。桶从哪里来?加工后又将被运到哪里去?5月29日,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发布了7件依法严惩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山东省青州市刘某刚等44人非法处置废铁桶污染环境案”给出了问题的答案。

非法加工、处置危废铁桶现场


(相关资料图)

2018年11月14日,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在牵头开展危险废物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发现辖区内一小作坊对废铁桶进行劈割、轧板作业,现场油污满地。经勘查初步确定属于危险废物,涉嫌污染环境罪。随后,该案被移送至青州市公安局。

非法运输危废铁桶

经查,2017年10月至2019年3月,刘某刚等6人在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且明知将盛装化工原料、机油等危废铁桶加工为铁板会污染环境的情况下,仍从江苏、山东等地的孙某国等31人处收购盛装机油、化工树脂及溶剂、苯类物质的废铁桶。在山东潍坊、淄博、东营三地交界处的隐蔽区域,他们租用门某新等2人的废弃院落、闲置民房,雇佣工人对收购的危废铁桶进行劈割、轧平加工成铁板。这些铁板随后被出售给天津、山东潍坊等地的付某喜等5人。经过二次水洗,成品最终销往浙江、河北、山西、福建等地的铁制品加工企业。据悉,刘某刚等人非法处置危废铁桶共计800余吨。

在加工过程中,他们利用化学洗涤剂冲刷或焚烧等方式对桶内残留物进行处理,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渗、防护措施情况下,将桶内剩油、废油和残留危险物随意倾倒,对周边的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经鉴定,被污染土壤含有甲苯、苯酚、苯乙烯等17种有毒有害成分。

2019年3月26日,刘某刚等主犯及骨干成员全部被抓获归案。

针对办案中遇到的事实认定及取样鉴定问题,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根据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联合召开案情分析会。经研究,与会单位一致认为,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49其他废物,即“含有或者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危险特性为“T”(具有毒性)的规定,与危废铁桶没有进行物理隔离而被沾染的一般铁桶亦应认定为危险废物。同时,青州市检察院就犯罪嫌疑人主观故意认定、抽样取证、案件管辖等方面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完善证据的意见,并建议对涉案的窝点、车辆、人员、企业深挖彻查。

2019年10月25日至2022年1月5日,青州市检察院以被告人刘某刚等44人涉嫌污染环境罪先后提起公诉。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性质、情节、悔罪态度,检察机关依法分别提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拘役二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至5000元不等的量刑建议。青州市法院经审理先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某刚等44人均犯污染环境罪,并全部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

宣判后,刘某刚等4人以部分事实认定有误或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经审理,潍坊市中级法院先后分别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个桶牵出了一串案。通过顺线细查,这一“立足”潍坊周边、“覆盖”山东省内、“辐射”全国7省的特大非法处置废包装桶犯罪网络最终被摧毁。

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依法惩治犯罪行为的同时,青州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公安建议函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开展规范整治,联合生态环境部门督促相关企业规范化处置危险废物,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危害性的认识,依靠人民群众共同防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抓末端、治已病”到“抓前端、治未病”,治罪与治理实现了有机结合。

[责任编辑:杨景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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