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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手房一天降价20万,新房市场火热,二手房越卖越多

近日,北京市二手房市场出现了一波降价潮,据不完全统计,仅一天时间内就有多个小区的房源降价幅度达到了20万以上。

北京有二手房一天降价20万


(资料图)

据每日经济新闻,5月24日,北京朝阳区潘家园弘善家园一套72平方米、两室一厅的二手房源报价从410万元下调到了390万元,经纪人告诉记者:“价格可以再商量,再谈个几万不成问题。”

根据诸葛找房统计,2023年第21周(05月15日-05月21日),北京存量房成交3581套,环比下降1%。从近10周成交走势来看,周均成交套数为4190套,第21周低于平均水平14.5%。

从调价房源来看,第21周北京涨价房源1677套,较第20周下降16.9%;涨价房源占比回落2.86个百分点。

根据贝壳官网,2022年11月北京二手房挂牌量超过了10万套,当时有人直呼震惊,毕竟这是历史新高。但如今,这个数据已经来到了119106套,诸如“北京二手房越卖越多”之声也开始出现。

二手房遇冷截断“置换链条”

根据北京住建委统计数据,截至4月26日,4月份北京二手房成交12101套,环比上月同期下降26.2%。而根据麦田房产数据监测,4月份北京二手房挂牌量环比上月增加4.5%。链家网房源信息显示,今年以来北京二手房挂牌量已经突破11万套。

记者从购房群中看到,一些正在置换中的购房者对目前火热的新房市场“望而兴叹”,原计划卖掉手中的二手房置换改善,却因进入4月以来,市场低温,而难以出手。业主小林(化名)对记者说,“我的这套房子在小区户型、位置都是最好的,也是次新房,在市场好的时候,我这个户型挂出来一周基本就能卖掉,现在我都挂了近两个月,看房人从多到少,自从周边有价格比较低的新房入市后,我的房子基本没有人看了,我降了两次价,还是卖不动,再降下去,卖的钱就不够我置换了,所以打算五一假期之后就下架了,也不置换了。”

另外一些摩拳擦掌准备购买新房的业主,也因二手房卖不出去,置换计划被搁置在了半路。

对此,某不愿具名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道,“打新”是因为价格便宜,但却让市场成了“剃头挑子一头热”,如果二手房成交不能繁荣起来,新房的火热也难以持久,因为真正的购买力,还是来自于“置换大军”,只有让置换的“金字塔”全链条流动起来,市场才能真正恢复活力。而对于真正有需求的购房者来说,能够让其放心出手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房子未来不会贬值”。否则,即便有真正的居住需求,很多人仍会选择持币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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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行个人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

3月31日,北京正式启动存量住房交易“带押过户”模式。也就是说,从3月31日开始,居民出售在京住房时不必先结清前一笔贷款,可在原抵押权不解除的情况下直接办理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卖双方在不同银行贷款也可实现“带押过户”。以后市民卖房时不用再找资金“过桥”,交易流程将简化,成本也降低了。

同时满足4个条件即可办理

北京银监局、央行营管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3月31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个人存量住房交易“带押过户”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即日起,本市个人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可自愿选择使用“带押过户”服务,经原贷款银行同意,交易时不必先结清前一笔贷款,便可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登记,由新贷款银行直接向卖方和原贷款银行支付资金。

申请二手住房交易“带押过户”服务的家庭需要同时满足4个方面的条件,一是本市个人二手房交易;二是买方必须是全款或者办理的是个人住房商贷购房;三是卖方未结清的贷款必须是商贷,或是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部分的组合贷;四是所交易的住房在辖内商业银行仅存一次有效抵押。

新贷款银行直接支付资金

办理流程方面,北京不同于其他一些城市采取的公证后解抵押、设置专门低息“过桥贷”机构等方式,而是创新采用了新贷款银行直接向卖方和原贷款银行支付资金的模式。

办理“带押过户”首先需要买卖双方自行或是在中介机构居间服务下达成房屋买卖意向,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约定同意“带押过户”;然后,买卖双方需在北京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网签;第三步,需向银行申请“带押过户”;第四步,买卖双方及相关方应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带押过户”登记手续;最后,买方房贷发放,分别结清卖方原贷款及卖方实收款。

买卖双方贷款可在不同银行

根据通知,申请“带押过户”,买卖双方的贷款可以是同一家银行,也可以是不同银行,或者买方为全款购房时也可使用“带押过户”业务。

对于买卖双方均为贷款的,如果买方首付款和贷款金额之和不足以结清卖方贷款,卖方需向贷款银行补齐差额部分。首付款将打入监管账户,在确认“带押过户”完成后,银行会将首付款和贷款划至买方的贷款银行账户,解除原卖方贷款的抵押权,并将剩余资金转入卖方本人收款账户。如果买方为全款购房的,卖方贷款银行则将用购房款结清贷款,解除抵押,将剩余资金转入卖方本人收款账户。

四部门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提供经纪服务时,要主动向买卖双方介绍“带押过户”交易模式,不得强制使用“过桥贷”等增加交易成本。(中国小康网综合每日经济新闻、华夏时报、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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